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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件簡章

第30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徵件簡章

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第30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徵件簡章

 

一、活動依據:「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承辦單位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
三、獎勵對象及條件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,連續3年以上,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,500小時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。(請至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點選個人線上推薦申請)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至少成立3年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運作良好,並有定期、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者。(請至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點選團體線上推薦申請)

四、獎項類別及名額:
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

1.金質獎(1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七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。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銀質獎後,繼續服務滿二年。(亦即須於109年以前(含)獲得銀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績效卓著,且未曾獲頒金質獎者。

2.銀質獎(2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五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小時以上。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銅質獎後繼續服務滿二年。(亦即須於109年以前(含)獲得銅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具有優異表現,且未曾獲頒銀質獎者。

3.銅質獎(5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三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一千五百小時以上。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服務熱心、工作績優,且未曾獲頒銅質獎者。

4.特殊貢獻獎(不限名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對所服務運用單位,具符合公益、重大、特殊事蹟,足以為全國楷模者。
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

1.團隊獎(5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至少成立3年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。
(2)推展志願服務,就團隊精神、整體表現及服務績效等綜合評鑑為成績優良。
(3)未曾獲頒文化志工團隊獎,或獲獎三年後,有新事蹟表現者。(亦即108年(含)前獲得團隊獎者)

五、推薦名額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每一運用單位以志工總人數之十分之一為限;但文化志工人數未達十人者,得推薦一人。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每一運用單位以推薦一團隊為限。

六、整體時程規劃:
(一)推薦作業: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23時59分止(以線上系統時間為憑)。
(二)志工面訪:中區:(暫定)112年9月16日(星期六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南區:(暫定)112年9月17日(星期日)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東區:(暫定)112年9月23日(星期六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北區:(暫定)112年9月24日(星期日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※面訪地點及場次另行公告通知。
(三)表揚典禮:暫定112年11月20日(星期一)。
(四)主辦單位保留異動時間及地點之權利。

七、評審作業規劃:初審、複審、分區面訪(含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)、決審。

八、線上徵件及收件方式:請於期限內完成「線上推薦」及「紙本用印寄送」兩步驟。

(一)第一步驟:線上推薦
1.說  明:由運用單位進入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,完成線上推薦表單之填寫及送出。
2.網  址: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
3.申請路徑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/團體線上推薦。
4.推薦方式:填寫【個人/團體推薦】並上傳兩吋大頭照、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其他參考資料後(檔案格式限定為jpg或pdf,上傳檔案大小不超過30MB),點選【確認送出】,若跳出【線上推薦已完成】訊息,即代表系統已確認報名成功。
5.申請期限: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23時59分止(以線上系統時間為憑)。

(二)第二步驟:紙本用印並寄送
1.說  明:推薦資料包含推薦表(須經運用單位用印)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須經受推薦志工本人簽具),請將正本寄達執行小組後始完成推薦程序。運用單位須寄送上揭文件正本(含用印)後,始完成志工推薦程序,如僅線上申請而未寄送推薦表正本,歉難受理
2.網  址: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
3.下載路徑:
(1)推薦表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/團體線上推薦>(右上角)申請進度查詢>推薦表用印確認單>點擊下載。
(2)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徵件簡章>受推薦志工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>點擊下載。
4.寄送期限: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 

(三)修正及撤回:
1.修改路徑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/團體線上推薦>(右上角)申請進度查詢。
2.修改方式:登錄運用單位【承辦人姓名】、【承辦人電子信箱】、【查詢密碼】後,即可修正或撤回推薦資料。

 

(四)執行小組收件地址
1.承辦單位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2.郵寄方式:請以掛號郵寄,並於信封註明「第30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執行小組收。
3.郵寄地址: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5-2號8樓。

 

九、執行小組聯絡資訊:
洽詢窗口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高小姐
連絡電話:02-8913-1111#212
傳真號碼:02-8913-2233
電子郵件:kaoguoguo@gmail.com
服務時段:周一至周五,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,下午2時至下午6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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