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第33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徵件簡章
一、活動依據:「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執行單位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獎勵對象及條件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,連續3年以上,且服務
時數累計達1,500小時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。
(請至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點選個人
線上推薦申請)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至少
成立3年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運作良好,
並有定期、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者。(請至「全國績優文化志
工表揚獎勵活動」主題網站點選團體線上推薦申請)
四、獎項類別及名額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
1.金質獎(1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七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銀質獎後,繼續服務滿二年。
(亦即須於112年以前(含)獲得銀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績效卓著,且未曾獲頒金質獎者。
2.銀質獎(2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五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銅質獎後繼續服務滿二年。
(亦即須於112年以前(含)獲得銅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具有優異表現,且未曾獲頒銀質獎者。
3.銅質獎(50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三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一千五百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服務熱心、工作績優,且未曾獲頒銅質獎者。
4.特殊貢獻獎(不限名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對所服務運用單位,具符合公益、重大、特殊事蹟,足以
為全國楷模者。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
1.團隊獎(5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
至少成立3年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。
(2)推展志願服務,就團隊精神、整體表現及服務績效等綜
合評鑑為成績優良。
(3)未曾獲頒文化志工團隊獎,或獲獎三年後,有新事蹟表
現者。(亦即111年(含)前獲得團隊獎者)
五、推薦名額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每一運用單位以志工總人數之十分之一為限;
但文化志工人數未達十人者,得推薦一人。
(二)文化志工團隊:每一運用單位以推薦一團隊為限。
六、整體時程規劃:
(一)推薦作業:即日起至115年06月16日(星期二)23時59分止(以
線上系統時間為憑)。
(二)志工面訪:
※面訪地點及場次另行公告通知。
※銅質獎評選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,無須進行面
訪程序。
(三)表揚典禮:(暫定)115 年10 月
(四)主辦單位保留異動時間及地點之權利。
七、評審作業規劃:初審、複審、面訪、決審。
八、線上徵件及收件方式:請於期限內完成「線上推薦」及「紙本
用印寄送」兩步驟。
(一)第一步驟:線上推薦
1.說明:由運用單位進入「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
動」主題網站,完成線上推薦表單之填寫及送出,
為避免網站過度使用,系統逾60 分鐘將自動登
出,建議先行下載word 檔填寫。
2.網址:https://volunteer.chcsec.gov.tw/。
3.申請路徑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/團體線
上推薦。
4.推薦方式:填寫【個人/團體推薦】並上傳兩吋大頭照、志
願服務紀錄冊及其他參考資料後(檔案格式限定為
jpg 或pdf,上傳檔案大小不超過30MB),點選【確認
送出】,若跳出【線上推薦已完成】訊息,即代表
系統已確認報名成功。
5.申請期限:115 年06 月16 日(星期二)23 時59 分止(以線上
系統時間為憑)。
(二)第二步驟:紙本用印並寄送
1.說明:推薦資料包含推薦表(須經運用單位用印)及個人資
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須經受推薦志工本人簽具),請將
正本寄達執行小組後始完成推薦程序。運用單位
須寄送上揭文件正本(含用印)後,始完成志工推
薦程序,如僅線上申請而未寄送推薦表正本,歉
難受理。
2.網址:https://volunteer.chcsec.gov.tw/。
3.下載路徑:
(1)推薦表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
/團體線上推薦>(右上角)申請進度查詢>推薦表
用印確認單>點擊下載。
(2)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
息>徵件簡章>受推薦志工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
書>點擊下載。
4.寄送期限:115 年06 月16 日(星期二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(三)修正及撤回:
1.修改路徑:主題網站首頁>徵件訊息>線上推薦>個人/團體線
上推薦>(右上角)申請進度查詢。
2.修改方式:登錄運用單位【承辦人姓名】、【承辦人電子信箱】、
【查詢密碼】後,即可修正或撤回推薦資料。
(四)執行小組收件地址
1.承辦單位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2.郵寄方式:請以掛號郵寄,並於信封註明「第33 屆全國績
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執行小組收。
3.郵寄地址: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 段205-2 號8 樓。
九、執行小組聯絡資訊:
洽詢窗口: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林先生
連絡電話:02-8913-1111#201
傳真號碼:02-8913-2233
電子郵件:alston891123@topwin.com.tw
服務時段:周一至周五,上午10 時至下午12 時,下午2 時至下
午6 時
十、附件資料:
(一)本屆受推薦志工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
(二)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
【附錄】活動相關網站網址如下:
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資訊網:
https://www.chcsec.gov.tw
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主題網站:
https://volunteer.chcsec.gov.tw/
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粉絲專頁:
https://zh-tw.facebook.com/culture.volunteer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