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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表應由誰來填寫?
由運用單位志工業務承辦人員填寫。<詳全文>
受推薦志工個人資料「使用授權同意書」應由誰來簽署呢?
應由受推薦志工本人親自簽署。<詳全文>
推薦表及「使用授權同意書」需要裝訂嗎?
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即可,請勿與「附件資料」合併裝訂。<詳全文>
除推薦表及「使用授權同意書」以外,還需檢附哪些資料?需檢附幾份呢?
請附上(1)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封面影本,暨「文化藝術有關工作之服務時數證明。(2)績優事蹟「相關資料影本(如獎狀、證書、報章剪輯等,如無則免附)」。(...<詳全文>
推薦資料會退還嗎?
推薦資料於活動結束後,恕不檢還,請自行留存備份。<詳全文>
附件資料會檢還嗎?
附件資料原則上不予檢還,如需退回者,請附足掛號郵資,將於表揚典禮後,統一寄還。<詳全文>
團隊「組織規定」與「成立時間」等資料如何查核?
團隊「組織規定」與「成立時間」等資料,推薦機關應負查核之責,必要時,主辦單位可要求補送團隊事蹟相關證明。<詳全文>
受推薦之志工,是否應為幹部?
受推薦之志工,不必一定是幹部。<詳全文>
運用單位可以推薦多少位志工呢?
以運用單位志工人數的十分之一為限,但文化志工人數未達十人者,得推薦一人。<詳全文>
運用單位有多個文化志工團隊,請問可以推薦幾隊?
以推薦一團隊為限。<詳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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